纳闽公司注册和管理服务
博纳信托公司提供纳闽公司注册和管理服务。
1. 纳闽公司的特点
纳闽公司的主要特点如下:- (参考:“关于纳闽公司”)
● Time to establishment | 大约4到6个工作日 |
● 休眠公司 | 有 |
● 法定有效税率 | 3%(亚洲地区最低税率)3% |
● 会计审计制度 | 有 |
● 秘书服务系统 | 有 |
● 被提名人股东 | 有 |
纳闽公司是指“按照1990年纳闽公司法成立的公司”或“根据同一法律在马来西亚境外设立的外国公司”,并按照法律法规开展业务活动,规定了 必须使用信托公司。
纳闽公司没有最低资本制度,1个股东和1个董事(甚至是非居民)可能,但是秘书(公司秘书)的聘用是强制性的。
公司秘书是“创建和保存与公司注册相关的文件的标题,创建合作伙伴会议和董事会会议记录。”对于纳闽,信托公司应该执行公司秘书业务。
几乎纳闽公司成立为有限责任公司[* 1],但不允许持有股份(未列出的股票)。
关于税率,它是会计审计收入的3%。会计审计由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(LFSA)授权的审计师进行。报关和纳税必须在次年3月底完成。
此外,由于纳闽公司的注册地址规定位于纳闽信托公司的办公室,公司的注册地址必须使用信托公司的地址。
* 1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名称,必须在公司名称后附上“Incorporated(Inc.)”,“Limited(Ltd.)”,“Corporate Limited(Co.,Ltd.)”等。
* 2纳闽公司有2个地址概念。一个是“注册地址(总公司地址)”,另一个是“营业所地址(管理办公地址)”。管理办公室是可选的。
股本 | 允许的货币 | 除马来西亚林吉特以外的任何外币 |
标准货币 | 美元 | |
最低发行资本 | 一(1)个外币统治 | |
授权资本 | 不适用 | |
董事 | 最低要求 | 一(1) |
公司董事 | 允许 | |
当地董事要求 | 可选的 | |
公开访问记录 | 不公开 | |
其他 | 可能与股东同一人 | |
工作许可证可以迁移到马来西亚大陆 | ||
股东 | 最低要求 | 一(1) |
不记名股票 | 无 | |
公司股东 | 允许 | |
本地股东要求 | 可选的 | |
会议地点 | 随地 | |
最低会议次数 | 一(1)年 | |
公开访问记录 | 不公开 | |
其他 | 可能与导演同一人 | |
公司秘书 | 最低要求 | 一(1) |
要求 | 必须是纳闽信托公司全资拥有的信托公司或纳闽/马来西亚国内公司的信托官员的常驻秘书 | |
注册办事处 | 要求 | 纳闽信托公司的主要办公室 |
帐号 | 记录 | 必须留在纳闽岛 |
准备账目 | 有 | |
审计要求和备案 | 纳米公司选择按3%的税率缴纳税款,但这是必需的。 经审计的净利润以及持牌公司 | |
公开访问记录 | 不在公共场合 | |
年度要求 | 年利润 | 不迟于纳闽公司成立周年日起30天 |
年度政府费用 | 在纳闽公司成立周年日或之前 | |
报税 | 年度纳税申报表需要在该年度评估年度的3月31日前由马来西亚税务局局长填写。 通常情况下,税务局允许延长填写时间。 | |
税收 | 交易活动 | 净审计利润的3% |
非交易活动 | 零 | |
交易和非交易活动 | 净审计利润的3% | |
其他 | 没有预提税,没有资本利得税,没有海上工具的印花税 | |
一般 | 法律制度 | 普通法 |
企业再定住(Redomiciliation) | 有 | |
双重征税条约准入 | 有(*不包括与澳大利亚,智利,德国,印度,印度尼西亚,日本,卢森堡,荷兰,南非,西班牙,瑞典,塞舌尔和英国的税收协定。) | |
外汇管制 | 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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